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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严格国际学生申请资格怎么回事?通知全文内容一览

根据教育部网站上的信息,教育部最近修订并颁布了《关于规范我国高校接收国际学生的通知》,以调整国际学生在我国高校这一专业阶段的学习资格。《通知》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中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出生时具有外国国籍的学生作为国际学生进入学院,除了满足学院的其他注册资格外,申请人还必须满足在过去4年中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教育部国际事务司司长指出,2009年,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规范我国高等学校接收外国留学生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中国公民移民国外后作为留学生进入我国高等学校。近年来,有些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出生时拥有外国国籍,在中国接受基础教育,并作为国际学生申请进入高等教育的这一专门阶段,引起了社会关注。教育部非常重视这一现象。为了适应来华留学的新形势,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教育部在初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教育部关于规范我国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收紧了现阶段国际学生进入我国高等学校的申请资格。

根据该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5条,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并在外国定居,他或她在出生时拥有外国国籍,但没有中国国籍。从2021年起,他们在该专业学习阶段以国际学生身份进入我院的申请,除符合我院的其他注册资格外,还应持有4年以上(含4年)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书,并在最近4年内(截止入学当年4月30日)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内在外国实际居住9个月可计为一年,但须有出入境签字)。

《通知》指出,大陆(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和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进入我院就读的,应符合本通知的第一项要求。

《通知》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应当依法严格审查申请入学的国际学生的国籍和资格。对国籍身份有疑问的,应当主动向所在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确认申请人的国籍身份。

此外,该通知提到,各学院和大学可在该通知的基础上,制定自己的条例,进一步要求国际学生申请入学。

如果父母或其中一人是中国公民的外国学生目前正在中国的高中学习,如果他们不符合通知中规定的在外国的实际居住期限,他们如何能够进入中国的高等院校?教育部国际司司长指出,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现行规定,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民身份证》的外国人,符合入学条件的,可以在有关省份申请参加高考。

该负责人还指出,对于国籍不明的学生,学校或学生本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做出判断,或向当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确认其国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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