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熊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同意在熊安新区、大同、满洲里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批复指出,综合试验区建设应复制和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的成熟经验和做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努力稳定外贸和外资基本态势,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新设立的46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如下:熊安新区、大同、满洲里、营口、盘锦、吉林、黑河、常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湖州、嘉兴、衢州、台州、丽水、安庆、漳州、莆田、龙岩、九江、东营、潍坊、临沂、南阳、宜昌、湘潭、郴州、梅州、惠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崇左、三亚、德阳、绵阳、遵义、德宏州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名称为中国(市或地区名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发布。
批复明确表示,要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实施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扶持政策。研究应把综合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城市纳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库。
数据显示,跨境电子商务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从2013年的11.23%上升至2018年的29.83%,2019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总规模预计将超过10万亿元。此前,中国已经设立了59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测试区,并增加了46个此次批准的综合测试区,使总数达到105个。